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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4/3/2019 2:31:58 PM 浏览次数:626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上半年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淳安县教育局组织,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淳安县区域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9日-4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证书将按申请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选填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
4月18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5号楼2楼204)咨询, 咨询电话:0571-24818556;也可以加入QQ群(群号为835030718)进行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19日,体检。当日上午7:00点,申请人空腹至淳安县中医院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表在下面附件中下载,体检表上必须贴好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并签名。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用幼儿园专用的体检表还需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已婚”或“未婚”)。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片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考虑是否申请参加本次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孕妇等)。体检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将会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
4月27-28日,现场确认、接受申请。申请人(包括在淳安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2楼K区22号窗口)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5.5月19日左右在淳安县教育信息网公示本次拟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请申请人及时浏览关注淳安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dh.gov.cn/col/col14409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淳安县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或告知,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
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24818556。(现场确认点电话:64819834(只限4月27-28二天,其它时间咨询请打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24818556)。
附件:1、附件1: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3、附件3: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docx
淳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