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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时间:5/23/2020 9:00:39 AM  浏览次数:1023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杭州市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组织,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二、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含应届毕业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属拱墅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高中类: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杭人员可自主选择确认点。

本机构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并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三、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网上申报

6月7日—1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因教师资格认定试行“跑零次”,信息填报时,证书领取方式请务必选择“邮寄送达”,邮寄地址、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件由本人签收,邮费由本机构出资。

其中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选择就读学校为确认点,详情请咨询所在学校工作人员。

2.政策咨询

6月7 —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申请人如有政策等疑问,可至本机构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湖墅南路460号拱墅区教育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北二楼203室,咨询电话:88907207 )

3. 体检、预交制证照片

申请人需至本中心指定医院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含胸透等),并预交制证照片,具体安排如下:

申请人需至本中心指定医院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含胸透等)


4.

6月7日-20日,电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试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根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区认定工作邮箱(gsjzrd@126.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学段+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如:小学语文张三139********”, 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5.复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具体受理决定届时将通过网站和短信告知。

四、其他事项

1.初中、小学、幼儿园段的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认定结果的公告时间在7月22日左右。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拱墅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送达时间届时详见认定结果公告)。

2.各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时间在7月22日左右。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3.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4. 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拱墅区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5. 申请人网上申请后请务必加入“2020拱墅认定”QQ群(高中段群号为:976628331;初小幼群号为:979617336),以便信息沟通,进群后请按“申请学段+学科+姓名”的格式修改群名片(如:小学语文张三)。

6.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附件: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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