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栏目
联系我们
咨询QQ: 2105155612
咨询微信:19012897073
山香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37号 中豪凤起广场A座802室
时间:4/23/2018 4:27:43 PM 浏览次数:1204次
一、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4月25日(周三)下午1:30——5:00,26日(周四)上午8:30——11:20,下午1:30——4:00。逾时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北仑新碶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4楼)大会议室。
三、审核材料:审核必须本人携带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替代。请大家务必按要求带齐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复印不便),以免来回奔波。下面将考生分成三类,请大家根据自己类别,带齐材料,将材料分成原件和复印件两摞,分别按下面次序放好。届时我们检查原件,留下复印件。
1.2017届毕业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如现户口不在宁波大市,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宁波大市的证明,可用过去的户口簿,也可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研究生学历的可不提供户口簿)(特殊教育考生不须提供)。
(3)本科学历证书(研究生须提供研究生、本科学历证书,幼儿教育考生须提供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
2.2018届毕业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如现户口不在宁波大市,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宁波大市的证明,可用过去的户口簿,也可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研究生学历的可不提供户口簿)(特殊教育考生不须提供)。
(3)就业推荐表。
(4)就业协议书。
(5)如学历为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
(6)如专业不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面试、普通话合格证书。
3.任教3年及以上考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幼儿教育考生提供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提供3年与浙江省内劳务派遣机构(或浙江省内中小学)签订的劳务合同。
(5)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颁发的县级教学业务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证书。
四、替补资格复审
若有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公告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复审安排将于4月27日(周五)上午在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公告公示栏通知,请随时关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