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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26/2021 3:05:12 PM 浏览次数:250次
专业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1年萧山区城东教育指导中心面向社会招聘教师专业面试将于1月30日进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考生参加面试的防疫须知发布如下:
一、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有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 37.3℃者方可入内。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除了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外,还需书面说明近期活动轨迹,经城东片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萧山区教育局城东教育指导中心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考点时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与工作人员。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六、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建议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八、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