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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余杭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余杭区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职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职工计划指标40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第二学期劳动合同制职工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和学历要求:
1.医务保健人员:年龄在1983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保育员:年龄在1983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部分紧缺岗位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医务保健人员须具备医学类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进行卫生宣传教育,能做好幼儿园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台账,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熟练掌握儿童营养学知识。
(六)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 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 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 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 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5日-6日,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或前往招聘学校指定办公室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邮箱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计划一览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报名人员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人员随带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执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一般医务保健人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50%),保育员考试采用面试+技能考核的形式(其中面试和技能各占综合成绩50%)。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及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1:余杭区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职工招聘计划一览表.xlsx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