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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6/1/2023 1:50:38 PM 浏览次数:196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杭州市富阳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二批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读研究生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在读专升本以已取得专科学历申请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或所在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富阳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2.我局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有关信息可关注富阳门户网站(http://www.fuyang.gov.cn/)发布,也可关注“富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2023年6月5日--6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时选择确认点“富阳区教育局(第二批次)”。网报时请正确填写通讯地址和邮寄地址。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阶段:
6月5日--6月19日(工作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在仔细阅读通告内容后还有政策疑问的,可向富阳区教育局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以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三阶段为体检阶段:
6月18日,就读学校在富阳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等申请人员体检。6月21日,社会申请人员体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请申请人自行前往杭州市富阳区中医院(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路2-4号)进行体检。申请人需参加体检的全部项目(如胸透等)。申请人未在此时间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视作放弃本次认定。体检需复查的将会电话联系申请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1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上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
第四阶段为电子材料提交材料:
本次认定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网报时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资料(仅PDF格式,详见附件2)。
第五阶段为材料审核和受理认定阶段:
经本机构审核材料后,2023年7月3日左右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通过富阳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栏予以公告。
申请人请将一张制教师资格证书用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的一致)装入信封,信封上和照片背面写清:资格种类、姓名、学科,在完成体检后照片装入信封和体检表一起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照片如需邮寄:富阳区富春街道文教路2-2号607室(裘老师收)。
第六阶段为送达阶段:
一、证书制作完成后,认定机构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纸质材料,请申请人务必本人签收(快递费用由认定机构承担),并按规定保管好邮寄的材料。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依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确认点。选择确认点为富阳区教育局的,本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结果将于7月28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进行公告。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四、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五、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加入QQ群(827475612),申请时请务必注明真实姓名和申请资格种类,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咨询电话:0571-61771211。
附件:1.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
2.电子材料提交清单+体检表(分中小学、幼儿园)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