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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3/2022 6:17:38 PM 浏览次数:2034次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临平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5人,其中普高5人、初中22人、小学38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2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和国(境)外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尚未初次就业)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
②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指研究生或本科就读阶段,下同);
③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综合(专业)成绩排名统计范围为本校本专业所有学生,下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毕业生;
③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
④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⑤具有浙江省户籍(生源地)的毕业生(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放宽到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综合成绩排名前40%;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以11月2日止榜单信息为准)前100名的国(境)外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落实工作、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2023年8月31日)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两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程序及方式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考生可于11月6日前往“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招聘会”或11月9日“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仅面向浙大学生)或11月12日“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面谈。考生按附件3准备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立即前往指定面谈室进行面谈。
3.确定初步人选。三场招聘会结束后组织评委对考生资格资历、面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初步人选。
4.资格复审。面谈后按招聘岗位不高于1:5比例审核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正式开始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的为1:1.5。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5.组织面试。面试以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6.选择岗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2.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临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材料。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未能取得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2.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4.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考试时相关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6.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塘栖中学 (0571)86371566
临平第一中学 (0571)86225898
临平第三中学 (0571)89168705
临平第五中学 (0571)89172112
乔司中学 (0571)86291591
塘栖第二中学 (0571)86316035
沾桥中学 (0571)89168705
实验小学 (0571)86221970
育才实验小学 (0571)89185198
临平第一小学 (0571)89187508
临平第三小学 (0571)89165055
星桥第一小学 (0571)86266205
乔司小学 (0571)86295968
崇贤第一小学 (0571)89270850
崇贤第二小学 (0571)89388531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301251、89170012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9178107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招聘会时间、地址
①杭州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11月6日13:30-16:30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主校区B区东体育场
②浙江大学招聘会 时间:11月9日9:0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学生服务中心尧坤楼222(仅限浙大学生参加)
③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11月12日 9:30-12: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lpjszk.311100.com/
临平门户网站: http://www.linping.gov.cn/
附件1: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2: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