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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香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37号 中豪凤起广场A座802室
时间:3/9/2022 11:05:26 AM 浏览次数:514次
因近期疫情反弹,按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如下补充,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1.来浙返浙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杭,到杭后持我省核酸检测,并符合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方可参加考试;
2.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1)考前28天有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考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直辖市以街道以单位)旅居史、考前14天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具体判定以省防控办每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为依据;
(2)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者,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无法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5)考前14天内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为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6)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7)其他认为不适宜参考情况的。
3.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考点要求,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查。
4.除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5.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请本次报考考生,对照自己的条件,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考试考生的相关政策,请于考后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