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招考

2017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8/30/2017 11:18:21 AM  浏览次数:396次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百年办学历史中形成了“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经管学院、智能电子学院(汽车服务学院)、现代模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明智学院、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研究中心、智能家电中心和模具工程中心等3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成教学生8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39人,专任教师396人(具有“双师素质”占75%),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7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对象

 1.教授

(1)具有教授职称,熟悉本学科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带领团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的水平。

(2)在所从事领域已经取得较明显的学术科研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学院组织评定确认在本学科某些领域取得了较高的学术成就。

(3)年龄45周岁以下。

 2.优秀博士研究生

(1)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有突出的研究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组织能力,在科研上有较好的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经学院组织评定确认为学院急需的重点建设专业或科研平台方向。

(2)年龄40周岁以下。

上述二类引进人员,均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相关待遇

1.向教授、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35-60万元。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上浮,具体金额面议。

2.向教授、博士研究生提供3-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协助安排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工作,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

五、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其他资格

条件

5

理论经济学或应用经济学或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

电子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或汽车服务工程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二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

设计学一级学科或土木工程或建筑经济或建筑智能化二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或机械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

国际商务或会计学或旅游管理二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

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6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和职称取得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其他人员报名时已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用在“宁波市第十九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上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周六)8: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展位。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在高洽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递交至招聘单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载;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初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核前,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招聘单位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网    址: http://www.zjbti.net.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87422165

联 系 人:  支老师    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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