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有关报名重要事项先提醒
1.考生要取得本次考试资格,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网上缴费三个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三个步骤中任何一个步骤都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2.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我们无法获取考生手机号,无法用短信进行相关提醒,故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号:hzsjyksy(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我们将通过此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缴费、考试等重要信息。
3.杭州辖区内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学生的笔试报名及确认等事宜由学校统一办理,请咨询各校教务处。
4.网报中上传照片采用证件照格式(背景色统一,免冠,非生活艺术照、头像大小参照身份证或护照要求)。
5.请考生现场确认前仔细查阅网上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并准备好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需按附件中的格式开具学籍证明。
6.户口挂靠人才市场或人才中介的(一般意义上的集体户口)由我省人才市场开具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7.我省户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符合报考条件,需等毕业后可回我省报考。
二、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科目一301中学《综合素质》)、科目二302《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其学科知识与能力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科目一201小学《综合素质》、科目二202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各类别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代码为小学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201、202、301、302相同。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三、考试日期和科目安排
本次考试日期为3月17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社会人员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省统一计划招收的初中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专升本”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可按原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学历要求:除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可凭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及网上缴费
报名简要流程:进入报名网站(www.ntce.cn)→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待审核→到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取得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本次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9时至1月19日17时,报名网址www.ntce.cn,若网上上传信息不符合要求,则确认现场无法修改,考生须重登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信息,提交信息无误后再到确认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特别注意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在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考生需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 1月18日至21日(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00)
确认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286路、332路、450路、467路、349路、479C等公交线路可到达,仅供参考,最新路线以公交公司公布为准。)
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户籍在浙江省内已毕业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类需提交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人事关系在我省的已毕业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一般指事业单位、国企),人事档案已落入我省人才市场管理的,由我省人才市场开具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3.考生本人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技术资格证明(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类需提交)原件、复印件。
浙江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就读毕业班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例请从杭州教育考试网本次笔试公告附件中下载);
3.学生证原件(盖有效注册章)(学生证遗失补证的需补齐有效注册章)(专升本学生的学生证上应有专升本标注)。
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研究生院)出具的证明。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月22日10:00至2018年1月23日24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缴费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
缴费指南:见我院自助缴费操作指南(www.hzjyks.net/jfzn/jfzn.html)
缴费金额: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
六、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的成绩认定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若属于我省报考对象、符合报考对象条件,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笔试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报名网站上可查)的,成绩继续有效,可以免予考试。
七、准考证的获取
报考人员在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后,可在考前一周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试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自4月中下旬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十、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了解。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88908530。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0571-8586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