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教动态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时间:12/12/2017 11:45:56 AM  浏览次数:421次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8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考教职工计划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现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市户籍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教辅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校医或保健医生,指浙江省内在职医护人员或现在浙江省内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校医、保健医生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或在职非事业编制人员,户籍不限。

2、财务人员,指浙江省内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或在职非事业编制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7月1日后出生),如“计划”中招聘条件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其明确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7届、2018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学历要求:在职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应聘中小学教师在职岗位,须现在普通中小学任教,且从事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并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要求:在职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在职教师要求现在幼儿园任教, 且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并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应聘校医或保健医生岗位:

①学历要求: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须具备适用的从业资格证,且从事医务或校医、保健医生工作1年及以上。

4)应聘财务人员岗位:

①学历要求: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具有会计上岗证,且从事财务工作1年及以上。5)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在职教师现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的,可放宽专业要求。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

杭州市下沙第一小学(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景街118号,可乘坐地铁至高沙站,A出口向北300米左右)。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五)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四、调整报名(补报名)

12月23日报名结束后,12月25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www.xiashaedu.com)、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12月26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调整报名(补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经调整报名(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12月27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和杭州教育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12月28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2018年1月10日后到开发区教育网(www.xiashaedu.com)下载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018年1月17日考生本人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2018年1月17日至1月18日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汇总后统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将在开发区教育网予以公布)。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5%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在开发区教育网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社发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教育网和杭州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898612、0571-8687171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898923

附件: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考教职工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

4.《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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